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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073X/2024-25407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23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文字号: |
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博狗体育在线_博狗体育手机app-下载|平台@: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博狗体育在线_博狗体育手机app-下载|平台@解读工作的通知》(绍政办综〔2015〕22号)的有关要求,现将绍兴市财政局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联合印发的《博狗体育在线_博狗体育手机app-下载|平台@: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博狗体育在线_博狗体育手机app-下载|平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下简称配套费)自1997年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开征以来,对促进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发挥了重要作用。2002年,财政部明确配套费的性质从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政府性基金。2010年,财政部出台《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强化了政府性基金管理刚性。为规范征收行为、完善收缴制度,根据历史缘由和国家现行制度规定,制定了本《通知》。
二、制定依据
根据《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博狗体育在线_博狗体育手机app-下载|平台@:加强土地成交价款管理规范资金缴库行为的通知》(财综〔2009〕89号)和《财政部博狗体育在线_博狗体育手机app-下载|平台@:印发〈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0〕80号)等规定,结合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博狗体育在线_博狗体育手机app-下载|平台@:规范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房〔1997〕209号、〔1997〕财综66号)等历史文件及制度渊源,省财政厅、省建设厅主要对原浙价房〔1997〕209号、〔1997〕财综66号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平移,按照国家现行制度进行规范,出台《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博狗体育在线_博狗体育手机app-下载|平台@:贵干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综〔2024〕9号)。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根据通知有关规定,制定本地区的实施细则。
三、主要内容
本《通知》由十二项内容组成,包括项目性质、征收部门、征收范围和对象、征收方式、征收标准、减免程序、预算管理、资金用途、票据管理、信息共享、监督管理和其他等有关事项。主要内容如下:
1.强调项目性质。根据财政部规定,强调配套费性质已转变为政府性基金,严格按照政府性基金有关规定管理。
2.征收对象不变。为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取得土地使用权(包括出让方式及非出让方式)进行建设的各类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个人。
3.征收部门不变。按照属地原则,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征收工作。征收职能已划转自然资源和规划(审批)部门的地区,具体职责根据属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确定。
4.征收方式不变。对配套费征收的计费规则、计面规则、计价规则、缴费时间等内容进行了平移和细化。为优化营商环境,增加了可执行告知承诺制的规定。
5.征收标准不变。按原浙价房〔1997〕209号、〔1997〕财综66号等文件规定的省定指导标准范围进行了平移。继续授权各地可在指导标准范围内明确本地区的征收标准。
6.优化减免程序。减免博狗体育在线_博狗体育手机app-下载|平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征收部门统一优化办理流程和减免申报样表,加强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同以及减免认定信息的共享,确保国家减免博狗体育在线_博狗体育手机app-下载|平台@落实到位。具体减免博狗体育在线_博狗体育手机app-下载|平台@的执行程序和操作办法由各地制定,提升操作的可执行性。
7.加强预算管理。原则上不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现行制度,规范表述。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8.完善票据管理内容。征收部门在征收配套费时,应当按照规定开具财政票据。
9.规范资金使用。支出用途原则上不变,根据权责对等、统筹兼顾的原则,按照财政部《政府收支科目》等现行有关规定规范相应表述。
10.强化信息共享。鼓励各地加强信息共享、数字赋能。各部门按规定共同做好配套费规范管理和业务衔接工作。
11.加强监督管理。原则上不变,各地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规定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12.明确其他事项。为保证博狗体育在线_博狗体育手机app-下载|平台@延续性,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2024年6月12日至发文之日按本通知的标准执行,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日期为界限)。历史文件同步废止等。
四、适用范围及对象
本《通知》在我市范围内适用。征收对象为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取得土地使用权(包括出让方式及非出让方式)进行建设的各类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个人。
五、其他
国家另有规定或新出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财政局、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
联系方式:市财政局综合处 88641842
市建设局计划财务处 85202080
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85730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