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17X4/2011-23744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统计局 | 公开日期: | 2011-10-12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字号: | 绍市统〔2011〕61号 |
各县(市、区)统计局, 市直各统计分局,市级有关单位:
根据浙统[2011]66号文件的精神,我局制定了《绍兴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第六个五年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以下简称统计“六五”普法),是我市“六五”普法内容的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全市依法统计的内在要求,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营造统计法治环境的重要举措,已列入绍兴市“六五”普法规划内容。它对于增强社会公众统计法律意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推动统计改革,确保各级领导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市、区)统计局、市直各统计分局和市级各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切实把《规划》落到实处。
附件一:《绍兴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附件二:绍兴市统计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绍兴市统计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一:
绍兴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根据《浙江省统计局博狗体育在线_博狗体育手机app-下载|平台@:印发〈浙江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浙统〔2011〕66号),《中共绍兴市委 绍兴市人民政府转发〈绍兴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博狗体育在线_博狗体育手机app-下载|平台@: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绍市委发〔2011〕69号),结合我市统计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我市统计“六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以及“法治浙江”、“法治绍兴”建设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省、市统计中心工作,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统计系统的法律素养和全社会的统计法治观念,为全市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统计“六五”普法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扎实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特别是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的统计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管统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政府统计部门及其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自觉性,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能力和水平。
统计“六五”普法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服务大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先争优为动力,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全市统计中心工作,围绕“全面提高统计能力,深入服务科学发展”这一主题,把《规划》落实到统计工作的各个方面,服务统计改革和建设,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2、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从干部群众和统计调查对象的需要出发开展统计普法,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把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与统计业务工作、统计服务、统计行风建设结合起来,在工作中宣传,在服务中宣传,着力做好释疑解惑工作。
3、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不同地区、阶段和对象的特点,确定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和形式,编写针对不同对象的宣传资料;切实增强针对性,着力加强对地方、部门、单位领导人员,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和法人单位统计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4、坚持开拓创新。根据“十二五”时期统计普法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更新理念,创新载体,拓展领域,完善机制,拓宽覆盖面,与时俱进,积极探索统计普法新途径,切实提高实效性,增强统计普法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5、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与推进依法统计相结合,注重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用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依法统计,在依法统计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普治并重,共同推进地方、部门、单位统计法治建设,提升全社会统计法治化水平。
二、主要任务
我市统计“六五”普法的主要任务是:
(一)加强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博狗体育在线_博狗体育手机app-下载|平台@: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博狗体育在线_博狗体育手机app-下载|平台@,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注重培养政府统计机构、广大统计人员权力和职责统一、权利与义务统一的现代法治观念,培养自觉遵法守法护法的行为习惯,增强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二)广泛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要大力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使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真正走进机关、走进乡村、走进社区、走进学校、走进企业、走进单位,使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融入机关、单位和人民群众之中,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实际深化。
(三)强化依法治理力度,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进程。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是统计普法的根本目的。要结合统计“六五”普法工作,建立和健全政府统计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完善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和案卷评查制度;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检查、稽查和巡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加大对统计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依法治理力度,切实保障统计法有效贯彻实施。
三、对象、内容与要求
(一)对象
统计“六五”普法的对象包括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对象是:
1、领导干部,即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各级政府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
2、政府统计干部,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其他统计业务主管部门的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
3、基层统计有关人员,即乡镇(街道)、村的统计人员和承担经常性统计任务的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定代表人、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重视对统计中介组织人员的统计普法。
(二)内容与要求
1.重点抓好领导人员的学法用法,提高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的能力,了解统计法律法规和相关统计知识,知晓统计法重要条款内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明确自身在统计活动中的责任,并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牢固树立依法独立设置政府统计机构、依法提供真实的统计资料、依法管理统计工作、依法运用统计数据的观念,积极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职权,支持政府统计机构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为保障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贯彻执行好统计法律法规提供坚强后盾。
把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对领导干部的培训内容;会同组织部门举办地方、部门、单位有关领导干部和企业法人培训班;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法制讲座制度;努力将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有关规定的学习纳入对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内容;举办统计法制讲座,发送统计法宣传材料,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学习、遵守统计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重点抓好政府统计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增强统计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学习和掌握统计法和依法行政理论,把统计法的各项规定作为行动指南。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绍兴市部门统计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学习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反腐倡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对统计法的敬畏、责任、程序和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政府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公信力,努力为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采取举办法制讲座、培训班、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强对政府统计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要通过本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统计法律法规;要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培训,完善上岗培训和定期轮训制度;要通过网络等形式加强自学,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确保每人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加强学习交流,组织到统计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学习考察。
3.重点抓好基层统计有关人员的学法用法,熟悉统计法律法规,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统计资料,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增强统计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统计能力,更好地支持和配合统计工作。尤其要加强对法人单位和企业法人的统计法宣传教育。
围绕大型普查、专项调查、常规调查等工作任务把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统计调查的全过程;结合统计业务培训、各专业统计年报会议、统计从业资格培训、统计继续教育学习宣传统计法;着力加强对法人单位统计人员宣传教育,加强法制培训;发送法制宣传资料,并通过统计执法的过程宣传贯彻统计法。
4、着力抓好社会公众学法用法,让公众知晓统计法的核心内容和重要条款。以世界统计日、中国统计开放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为契机,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资源优势,积极构建全方位的媒体法制宣传平台,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宣传;同时运用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深入开展统计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把统计法列入年度市级机关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内容。
四、步骤与方法
统计“六五”普法工作采取自学、函授、辅导、测试相结合的方法,在结合统计业务工作开展常规性普法宣传活动的基础上,每年确定一个重点有计划的逐步推开组织实施。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
1.成立统计普法领导机构。市统计局成立绍兴市统计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制度处,负责全市统计普法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统计局也要在2011年10月底前成立普法领导机构,设立办事机构;市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明确统计普法分管领导,确定联络员,全面加强对统计“六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
2.制定统计“六五”普法规划。各县(市、区)统计局要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和本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统计“六五”普法规划,应于2011年10月底前报送市统计局,并做好宣传发动等工作,努力实现统计“六五”普法工作良好开局。要按照《国家统计局、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博狗体育在线_博狗体育手机app-下载|平台@: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通知》(国统字〔2009〕134号),争取将学习宣传统计法纳入本地区“六五”普法规划。
3.做好辅导资料征订编写准备工作。市统计局做好全省统计“六五”普法辅导资料的组织征订工作,并根据全市实际,做好全市及县(市、区)统计“六五”普法有关补充材料的征订编写等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5年3月底)
各地和市级各统计业务主管部门要培训统计普法骨干,建立健全普法、执法等与依法行政工作相关的各项制度,把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分解为具体实施的工作项目,每年原则上明确一个统计普法重点对象,制定并实施年度统计普法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统计“六五”普法,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期间,我局将对各地各部门组织实施统计“六五”普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1、2011年原则上是重点抓好对政府统计干部普法,主要采取以下形式进行:(1)自学;(2)结合统计业务培训和各专业统计年报会议学习;(3)举办统计执法培训班、研讨班;(4)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5)举办法制培训班、研讨班、讲座;(6)组织统计普法函授教育;(7)组织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艺演出;(8)赴统计法制工作先进地区学习考察。
2、2012年原则上是重点抓好对领导干部统计普法,主要采取以下形式进行:(1)单独或者协助当地党委、人大、政府举行统计法制讲座;(2)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在党校和行政学院举办统计法制讲座;(3)发送统计普法学习材料,组织统计普法函授教育。
3、2013年-2014年原则上是重点抓好对基层统计有关人员统计普法。对基层统计人员有关的统计普法重点是结合各项统计业务工作需要进行全阶段教育。2013年的工作重点是尚存的未普法人员。主要采取以下形式进行:(1)自学;(2)结合统计业务培训和各专业统计年报会议学习;(3)单独或者会同举办统计法制培训班、研讨班、讲座;(4)组织统计普法函授教育;(5)组织统计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6)统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
对社会公众统计普法,主要采取以下形式进行:(1)以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上旬全国统计法制宣传旬、5月份全省法治宣传月和集中性的统计执法检查、大型普查、新的统计法律法规实施等为契机,运用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媒介开展统计法制宣传;(2)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或流动的统计法制宣传设施;(3)在各级政府统计信息外网上开设统计法制宣传专栏。
市统计局将在2014年上半年制定《全市统计“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办法》,在普法期间,结合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稽查活动,对各县(市、区)和各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不定期检查。各县(市、区)统计要在2014年年底制定《统计“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办法》,并在2015年第一季度,针对前四年统计普法实施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开展统计“六五”普法查漏补缺工作。
对统计普法重点对象,原则上都要求参加由统计普法办组织的统一测试,测试合格者,由统计普法办核发《统计“六五”普法合格证》。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4月至12月)
检查验收工作主要采用听取当地统计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包括撰写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记事)、抽查、问卷调查、观看录像和图片、召开座谈会、根据检查验收标准评估等多种方式进行。
市统计普法办将在2015年5月底前完成对各县(市、区)统计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并向省统计普法办报送本地统计“五五”总结报告;2015年6月迎接省统计普法办和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对我市统计“六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在检查验收的基础上,组织评选全国、全省统计“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统计局要把实施统计“六五”普法规划作为“十二五”时期统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议事日程,纳入当地“六五”普法规划和本部门、本系统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抓紧制定规划,精心组织实施。要借党委之策、政府之力、人大之威、政协之声,开展基层统计“六五”普法工作。各县(市、区)统计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统计普法工作机构,建立和完善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
(二)强化检查考评。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进一步完善评价办法,健全激励机制,认真组织开展普法工作的年度和专项考评,表彰奖励先进,促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三)落实经费保障。加大对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的投入,将普法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并提供必要的宣传设备。县级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相关经费。
(四)推进阵地建设。坚持现代手段和传统方法相结合,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注重运用数字电视、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积极探索通过动漫、微博、公益广告等新兴载体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专栏、标语、印刷小制品等传统宣传载体的作用。
附件二:
绍兴市统计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赵泽良(市统计局局长)
副组长:周承昌(市统计局副局长)
成 员:毛英特(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
李小敏(市统计局法规制度处处长)
朱美红(市统计局综合核算处处长)
何晓红(市统计局工业能源处处长)
俞灵燕(市统计局服务业处处长)
胡锦海(市统计局普查中心主任)
李 萍(市统计局法规制度处副处长)
钱裕铭(市统计局社会投资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承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小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