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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600098643214C/2024-24984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市知识产权局) | 公开日期: | 2024-03-2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字号: | 绍市监管法〔2024〕1号 |
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制定《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要求,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附件: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1日
附件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主要内容 | 承办单位 (部门) | 完成时间 | 实施计划 |
1 | 出台《绍兴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清单》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及上级局《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指导意见》《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清单》等基础上,结合绍兴实际,出台《绍兴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清单》 |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处 | 2024年10月 | 2024年4月,梳理形成征求意见稿。 5-6月,在全市系统内征求意见,完善征求意见稿。 7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8月,完成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 9月,提交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并审议通过。 10月,正式出台并发布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