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2335/2024-2548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 公开日期: | 2024-10-2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字号: | 绍市交发〔2024〕73号 |
文件登记号: | ZJDC17-2024-0005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滨海新区规建局,市直有关建设单位:
为加强我市交通建设项目管理,进一步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推进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浙交〔2023〕132号)和《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博狗体育在线_博狗体育手机app-下载|平台@:加强交通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管理的通知》(绍市交发〔2022〕64号)等相关规定,对《绍兴市交通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绍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公路水运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及实施机构(或其指定机构)、代建单位(含“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代建+监理”等新模式下的各个主体),项目法人主要领导、上级集团(主要控股)公司分管项目的领导。其他项目的项目法人由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参照本办法进行考核。
二、总体目标
考核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考核压实项目法人的全面管理责任,提高项目法人履职能力,不断提升全市交通建设项目管理水平。
三、考核机构
成立绍兴市交通建设项目法人考核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市局建管处、公路处、港航处和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市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市交通工程管理中心、强市专班为考核办公室成员单位。
四、考核周期
考核周期自项目开工起,至交工验收止,考核年度内施工时间应不少于3个月。
五、考核程序
(一)项目法人报备。绍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公路水运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应在项目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同步向市交通运输局报送项目法人组织机构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项目法人单位名称、办公地址;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法人上级集团(主要控股)公司分管项目的领导简历、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称及工程建设管理经历等资料;机构设置、职能、技术力量构成及管理人员情况;主要规章制度;其他有关资料。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人机构设置、主要人员调整的,应及时报送调整情况。
(二)制订考核计划。每年一季度由市交通运输局制订年度考核计划,明确考核项目和考核对象。
(三)项目法人自评。每年12月由各考核项目的项目法人根据本办法和考核标准,结合项目实际管理情况开展自评。
(四)县级部门初审。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根据日常监管情况、检查情况等,对本级实施各项目的项目法人自评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市本级实施的项目直接上报市级部门审核。
(五)市级部门审核。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全市交通在建工程综合大检查,并根据综合大检查情况、日常监管情况和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在项目法人自评、县级部门初审的基础上,审核确定项目法人的考核结果并进行公布。
六、考核内容
考核实行量化赋分制,满分为100分。考核内容包括:机构设置(10分);管理制度(7分);建设程序(8分);“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40分);合同和资金管理(10分);标化工地、环保和文明施工(10分);工程进度(5分);民工工资(5分);信用动态管理(5分)等;以上每项分数扣完为止。
七、考核等级及结果应用
考核结果分五个等级,分别为: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90分,含80分)、一般(70-80分,含70分)、较差(60-70分,含60分)和不合格(低于60分)。
项目法人有多个考核项目时,考核得分按照项目的总投资额进行加权平均,如某项目按照总投资额计算得到的权重低于最高权重一半时,该项目的权重取为最高权重的一半。上级集团(主要控股)公司有多个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时,所有考核项目的加权平均得分作为上级集团(主要控股)公司的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同时作为项目法人的主要领导和上级集团(主要控股)公司分管项目的领导的考核结果。对于采用PPP模式实施的项目,考核得分同时作为项目公司和政府方实施机构(或其指定机构)的考核结果。对于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或“代建+监理”等新模式实施的项目,考核得分同时作为项目法人和代建单位的考核结果。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市交通运输局的考核结果,并结合项目法人其他项目的考核情况,对属地的项目法人进行综合考核。
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项目法人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将被认定为不合格:
(一)发生死亡3人及以上的较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全年累计发生3次及以上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
(二)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
(三)刻意瞒报、谎报有关工程安全及质量事故,并造成较大影响的;
(四)当年领导班子成员中被认定有涉及本项目的严重廉政问题,负有刑事责任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存在涉及招投标的违法行为的;
(六)发生恶意拖欠工程款,并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七)发生其它严重失信或项目失管行为的。
市交通运输局将公布并通报考核结果,对考核结果优秀的项目法人和项目法人主要领导、上级集团(主要控股)公司分管项目的领导,将予以通报表扬,并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先进评比,考核结果较差和不合格的项目法人应落实整改,对不合格的项目法人,依法责令项目法人及上级主管部门(单位)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且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采用约谈、挂牌督办、行政处罚、通报批评等方式,建议问责、调整项目法人组织机构和人员;同时,将考核结果抄送属地政府、项目法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单位),并建议作为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参考依据。
本文件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原《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博狗体育在线_博狗体育手机app-下载|平台@:印发绍兴市交通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绍市交发〔2022〕78号)同时废止。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