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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2335/2023-24429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3-08-2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字号: |
一、起草背景
2023年7月10日,本局接市司法局《博狗体育在线_博狗体育手机app-下载|平台@:进一步加强裁量权基准和柔性执法工作的通知》,提出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照设区市地方性法规等规定,于近期完成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制发工作。
据此,对我市地方性法规进行了梳理,共梳理出赋予我市交通运输部门行政处罚事项的地方性法规3部,其中涉及行政处罚事项为9项。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等,制定了《绍兴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及裁量基准(依地方性法规设定)》。
二、主要内容
《绍兴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及裁量基准(依地方性法规设定)》,一是新增执法事项,依据《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绍兴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确定新增绍兴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依地方性法规设定)9项;二是制定裁量基准,参照《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结合绍兴交通运输执法实际情况,相应制定裁量基准9条。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及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处罚的规定,结合实际,对其中2项执法事项对应的裁量基准设置了“轻微免罚”。
三、相关说明
绍兴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及裁量基准(依地方性法规设定)已通过绍兴市政府、绍兴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征求了意见,也在交通运输系统内征求了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
四、实施时间
本《绍兴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及裁量基准(依地方性法规设定)》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五、适用范围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相关处室,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贯彻执行。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解 读 人:余万芳,杨帆;联系电话:0575-85338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