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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014T/2023-24394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机关事务局) | 公开日期: | 2023-08-18 |
主题分类: | 公安,其他 | 发文字号: | 绍政发〔2023〕16号 |
文件登记号: | ZJDC00-2023-0004 | 有效性: | 有效 |
为维护第19届亚运会期间绍兴地区的空域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根据《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和《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博狗体育在线_博狗体育手机app-下载|平台@:授权省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为保障亚运会、亚残运会筹备和举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亚运会筹备、举办期间,对“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主要包括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并自备飞行控制系统的无人机、飞艇、航空模型等无人驾驶航空器,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没有自备飞行控制系统的航空模型、孔明灯等。
二、管控时段及区域
(一)2023年8月18日0时至9月1日0时,东至越东快速路,南至杭金衢高速、苏台高速、山会高架,西至G329临杭大道延伸线,北至G92杭州湾环线高速。
(二)2023年9月1日0时至10月11日24时,越城区、柯桥区行政区域全境。
三、管控措施
(一)在上述管控区域和时段内,禁止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上述“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进行各类飞行、施放活动。经依法批准执行重大活动电视转播和航拍、警务、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飞行任务的除外。
(二)请相关从业单位、组织和广大市民主动配合民航、体育、公安等部门,对“低慢小”航空器及其拥有者、使用者的登记管理,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一经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特此通告。
绍兴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