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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公开通报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3-10-13 17:01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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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绍兴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督察进驻期间,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发挥警示作用,切实推动问题整改现公开通报3个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1

 

诸暨市经济开发区市政污水冒溢 直排外环境

  水环境污染问题突出

 

20237月,省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现场检查发现,诸暨市经济开发区雨污管网、暗沟明渠改造不彻底,相关职能部门监管缺位、未有效履职,导致污水长期直排五泄江。

一、基本情况

诸暨市经济开发区新桥闸雨排口共有三条渠道汇入,一条为北二环渠,该渠道总长5.8公里,其中暗渠3.8公里,明渠2公里;一条为聚力路渠,总长2.55公里,其中暗渠1.8公里,明渠0.75公里;第三条为温德姆西侧渠道,总长为1.6公里,为暗渠;新桥闸雨排口渠水排入五泄江,最终汇入浦阳江。

省委督察组通过明察暗访和现场督导,发现北二环路渠、聚力路渠水质较差、气味明显,生活污水混入雨水渠现象较为严重,经现场对新桥闸排水口、聚力路渠与北二环路渠交叉口、北二环路渠与文种路交叉口、聚力路渠(八方热电门口段)进行取样检测,均为劣类水。

二、存在问题

(一)基础设施存在短板,解决问题措施不够有力现场督察时北二环路渠臭味明显,取样结果为氨氮3.73毫克/升,总磷0.47毫克/升,属劣类水;聚力路渠有明显油污,水体发黑,取样结果为氨氮3.25毫克/升,总磷0.31毫克/升,属劣类水。说明管网前端雨污分流不彻底,截污纳管不到位。

                                    

                                                                          北二环路渠                                                渠聚力路渠

诸暨市水务集团未能与污水处理厂形成协同机制,城区的3个污水处理厂还存在处理余量,但诸暨市经济开发区管网内的污水仍不能有效纳入到污水处理厂,不能及时解决满溢问题,应急措施不到位,多段道路污水井遇雨冒顶,污水直排附近河道。

水务集团于202012月投资190万元建成了数字化管理平台,可通过平台监视管网易积水点位、管网易满溢点液位、提升泵站运行等情况,进行监控预警调度。但通过现场督察及问询谈话中了解到,明知多个管网窨井在满溢喷涌时出现预警,却未通过预调度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二)推进五水共治”“污水零直排工作不彻底。据现场督察和问询谈话了解,诸暨市经济开发区污水溢流冒顶问题、污水流至外环境问题早在2014年以前就有群众举报投诉,但一直未引起重视。自2020年以来诸暨市经济开发区和陶朱街道共受理群众博狗体育在线_博狗体育手机app-下载|平台@:污水管道外溢的信访件16件,均只是以堵塞管网点位已经疏通等简单回复,未深入查找问题根源,未系统制定有效整改措施,导致污水外溢问题长期存在。在督察组进驻前后多次明察暗访中,均发现北二环路、聚力路雨水渠存在污水直排五泄江现象,但一直未得到属地有效整治。

                        

            北二环路渠与聚力路渠汇合点

 

                        

                      汇合后通过新桥闸雨排口流入五泄江

 

诸暨市市、镇两级河长平时巡查仅关注电排站点位的排涝、保洁等情况,对水质基本情况未进行过分析研判,未能发现长期存在的污水超标问题。通过调阅河长制、巡查机制相关材料,以及问询谈话了解,诸暨市各级均未及时排查发现雨水电排站存在劣类水的问题。对比202020212022年黑臭水体风险点整改方案、重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省级问题清单,此次发现的雨水电排站排污风险、新桥闸雨排口污水直排问题均未出现在诸暨市相关资料中。

(三)问题整改、举一反三不到位。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件反映绍兴市诸暨八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业废气扰民,夜间偷排污水至公司外水渠等问题虽已经上报于20201231日前完成整改,但在日常整改回头看和长效管理工作上存在不足,在现场督察时仍发现八方热电企业正门口聚力路渠道水质发黑,取样结果为氨氮4.02毫克/升、总磷0.45毫克/升,为劣类水。诸暨市经济开发区对信访件的整改工作缺乏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的决心,对整改工作成效重视不够、力度不大;有关部门督导存在走过场现象;相关基层工作人员作风不严不实,责任传导、任务落实不到位,对存在问题视而不见,长时间得不到根本解决。   

三、原因分析

诸暨市对五泄江治水工作重视不够,住建部门缺乏系统思维和统筹谋划,工作机制运行不畅,管网改造决心不大;属地政府和水务集团运行维护标准不高;各级河长履职走过场,河长制工作浮于表面;治水部门协调监督不到位,责任传导不力。由于慢作为、不担当等导致污水超标、直排问题长时间在部门间、属地间来回打转,得不到切实解决。

 

 


  

典型案例2

 

新昌县钦寸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级保护区

管理违规问题突出

 

20238月,省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绍兴市发现,新昌县钦寸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管理违规,水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有效落实不够,违规开展培训、接待、参观活动,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风险隐患问题突出。

一、基本情况

新昌县钦寸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位于曹娥江支流黄泽江中段、新昌县沙溪镇,由雪溪江、真诏江、沙溪江汇聚而成,是浙东引水与水资源配置及曹娥江防洪治理的重要工程,主要给宁波市区供水,日供水量达35万立方米。钦寸水库管理用房位于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红线范围内,建有建筑物5幢,实际建筑面积12037平方米。该用房所属单位是浙江钦寸水库有限公司,承担水资源管理,防洪设施管理,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库区三禁工作等职能;钦寸水库管理中心为浙江钦寸水库有限公司上级管理单位,合署办公,职能为保障管理钦寸水库工程建设、安全监测运行、防洪协调和兴利调度、参与水资源、水环境保护等。


                         

                管理用房在保护区红线范围                                                “风景秀丽的管理用房

 

二、主要问题

(一)违规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开展与保护无关的活动。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明确规定: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钦寸水库距新昌县城区近20公里,建设管理用房是为了保障员工正常工作生活。督察组发现,该管理用房中的部分建筑实际被用于参观、接待、对外培训等与饮用水源地保护无关的活动。据浙江钦寸水库有限公司提供的材料,2021年以来,浙江钦寸水库有限公司承办各类会议、考察、培训活动累计127批次,就餐人数近800人,收取费用21300元;20216月,党史馆开馆,累计接待参观1803批、14793人、就餐人数326人。

 

                                  

                   库区管理用房内餐饮包厢                                   库区管理用房内音响设备

   

(二)部分用房功能布局不合理。调查发现,与钦寸水库保护相关的中心、公司编制总数56人,现有建筑物功能布局不符合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实际需求,大量用于生活性、附属性保障,不符合建设项目设计初衷。钦寸水库职工餐饮楼建筑面积达1983㎡,其中职工食堂、包厢及厨房面积为498㎡,其余为报告厅、值班室、公共卫生间等生活保障设施,且水库设置了体育馆924㎡,以及休息室、健身房和图书阅览室(职工之家)等职工生活文化活动场所。

(三)对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认识不到位,提供材料不准确。在督察组第一次调阅资料时,浙江钦寸水库有限公司在材料中称钦寸水库培训中心投入使用至今从未设置任何培训场地,也从未开办任何培训班。直至督察组第二次调阅资料并实地督察后,该公司与钦寸水库管理中心主动承认有上述活动并提供了相关资料,对待督察工作存在不严不实问题。 

 

 

三、原因分析

新昌县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重视不够,钦寸水库运行管理中心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不到位,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工作缺位、失管,浙江钦寸水库有限公司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搞变通,违规在一级保护区内对外开展各类培训、就餐、参观活动。

 




典型案例3

 

上虞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缺位 

相关企业环境问题突出

 

20238月,省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发现,上虞区崧厦街道丁泽村和陆家村结合部存在再生资源回收点和木制品企业现场经营管理混乱,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属地和相关部门监管缺位,废水、油污、异味等相关环境污染问题突出。

一、基本情况

2018年起,上虞区着手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构建起区、镇、村三级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负责统一回收上虞区所有再生资源。但现场督察时发现上虞区厦街道丁泽村和陆家村结合部存在绍兴上虞家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绍兴市煜鑫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红美木制品有限公司和绍兴旭徽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回收废纸品、废编织袋、废塑料、废木板、园林树枝、废铁等,占地面积20余亩。

二、主要问题

(一)部分企业环境主体意识薄弱,相关问题突出。督察发现,上述家创、煜鑫、旭徽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和红美木制品有限公司等企业未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污染防治要求执行不到位,相关治理措施形同虚设。其中红美木制品露天堆放回收废料并开展木料破碎作业,淋溶水、粉尘直排;旭徽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大量含油污废铁露天堆放,地面油污横流,现场异味明显。家创、煜鑫和红美三家企业自2019年以来长期占用农用地违规建设堆场。

(二)主管部门行业建设标准不高,统筹管理缺位。督察发现,区商务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但未制定明确本地区再生资源回收标准、行业发展规划等文件规定,行业缺管、粗放发展、底数不清等问题突出,导致上述四家企业游离于回收体系之外,且未督促行业企业认真落实行业环境污染防治要求。建成的体系化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挑肥拣瘦,选择性回收废铁、废纸、废塑料等高价值再生资源,大量废旧木材等低价值再生资源未能得到有效回收利用。

(三)属地街道排查整改责任不实,工作流于形式督察发现,属地街道未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对辖区内存在再生资源回收点的生态环境问题,重视不够,主动抓整改的意识不强。在上虞区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工作中,上述4家企业紧邻2022年国家长江经济带警示片反馈问题点位,属地街道明知该问题长期存在,但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整改。对非正规建筑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流于形式,建筑垃圾长期露天堆放。

            

           露天堆场、作业                     侵占农用地


三、原因分析

  上虞区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科学统筹谋划不够,商务部门牵头责任意识不强,长期以来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范管理工作浮在表面;综合行政执法和生态环境部门问题主动发现能力不强,举一反三不到位;属地乡镇排查整改不彻底不坚决,整治不敢动真碰硬,存在畏难情绪。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