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217F/2021-22346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等9部门 | 公开日期: | 2021-12-16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文字号: | 绍市环发〔2021〕34号 |
为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落实生态环境损害应赔尽赔原则,修复因资源环境违法案件造成损害的生态环境,规范资源环境违法案件违法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一案双查”工作,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等9部门制定了《绍兴市资源环境案件违法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绍兴市公安局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绍兴市水利局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绍兴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12月16日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等9部门博狗体育在线_博狗体育手机app-下载|平台@:印发《绍兴市资源环境案件违法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