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绍兴市处置境外经贸类纠纷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绍兴市处置境外经贸类纠纷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4
1.1编制目的 4
1.2编制依据 4
1.3适用范围 4
1.4处置原则 4
2 风险评估 5
2.1事件分类 6
2.2事件分级 6
2.3应对措施 7
3 组织领导体系及职责 7
3.1领导机构 7
3.2区、县(市)应急领导机构 11
4 预防预警 11
4.1预警体系 11
4.2预警应对 12
5 应急处置程序 12
5.1信息处理 12
5.2先期处置 13
5.3启动响应 13
5.4应急处置 14
5.5应急响应终止 15
6 后期处置 15
6.1记录总结 15
6.2评估分析 16
7 应急保障 16
7.1人员保障 16
7.2财力保障 16
7.3物资保障 16
7.4新闻保障 16
8 预案管理 16
8.1宣传教育 17
8.2预案演练 17
8.3监督措施 17
9 附则 17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境外经贸类纠纷和突发事件,保障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切实维护我市境外投资企业、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和境外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1.2编制依据
依据《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浙江省处置境外经贸类纠纷和突发事件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商务厅处置境外经贸类纠纷和突发事件操作手册》等有关法规博狗体育在线_博狗体育手机app-下载|平台@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经商务系统备案或核准的对外投资合作企业、机构在参与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展览等境外经贸商务活动时发生的经贸类纠纷和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
1.4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保护境外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为处置第一要务。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绍兴市处置境外经贸类纠纷和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市级各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分级负责,协同处置。
(3)快速反应,联动处置。境外经贸类纠纷和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转入应急状态,在最短的时间内平息事态、消除影响。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应急管理,促进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资源整合,专群结合。按照资源整合和降低成本的要求,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事件的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有序组织和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现组织、资源、信息的有机整合。
2 风险评估
近年来,我市稳步推进“走出去”战略,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不少企业从最早的设立境外办事处和贸易公司发展为目前的投资办厂、资源开发、收购兼并、融资上市及设立境外经贸合作区等多种形式并举。截至2018年底,全市经商务系统备案或核准的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和机构共1242家,备案投资额73.2亿美元。另一方面,企业境外投资经贸活动面临着东道国政治动乱、劳资纠纷、当地社会治安不稳定以及自然灾害、恐怖袭击等诸多风险。近年来,境外经贸纠纷与突发事件呈上升趋势,对我市广大在外开展经贸商务活动企业造成了不同程度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境外经贸类纠纷和突发事件若无法得到妥善解决,将对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维护国家形象等造成较大影响。
2.1事件分类
(1)境外经贸类纠纷:指我市对外投资合作企业、机构在参与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展览等境外经贸商务活动过程中发生的需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出面协调解决的问题。
(2)境外突发事件:指我市对外投资合作企业、机构在参与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展览等境外经贸商务活动过程中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劳务人员群体性事件,以及因战争、暴乱、疫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紧急事件。
2.2事件分级
根据境外经贸类纠纷和突发事件性质、规模和影响,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和一般事件(Ⅳ级)。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伤亡,或造成经济损失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境外经贸类纠纷和突发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我市对外投资合作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及财产重大损失,并具有重大政治和社会影响的事件。
(2)重大事件(Ⅱ级):一次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伤亡,或造成经济损失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2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境外经贸类纠纷和突发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我市对外投资合作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及财产较大损失,并具有较大政治和社会影响的事件。
(3)较大事件(Ⅲ级):一次造成死亡人数10人以下或伤亡人数50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境外经贸类纠纷和突发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我市对外投资合作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及财产一定损失,并具有一定政治和社会影响的涉外事件。
(4)一般事件(Ⅳ级):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境外经贸类纠纷和突发事件。
2.3应对措施
按照工作原则,根据风险事件类型、性质、影响范围,全面评估事件风险状况。对经评估可能出现风险事件的,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对已经出现风险事件的,适时启动事件信息报告和响应,进行应急处置,防止和控制风险进一步扩大。
3 组织领导体系及职责
市境外经贸类纠纷和突发事件应急组织领导体系由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机构和区、县(市)应急领导机构组成。
3.1领导机构
设立绍兴市处置境外经贸类纠纷和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境外经贸类纠纷和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市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指挥应急处置行动。
(1)市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
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局长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市侨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外办、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联、市国安局等。
(2)市领导小组职责。牵头协调纠纷和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指导和督促建立完善统一的防控预警、应急处置、信息发布等工作规范以及必要的救济、救助工作机制。主要职责如下:
①统筹指导纠纷和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
②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
③分析研判突发事件的事态发展,做好相应决策。
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主要包括:
①根据纠纷或突发事件的性质,根据市领导小组指示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②负责召集市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③及时向市领导小组报告纠纷和突发事件实时信息和整体动态,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④根据市领导小组授权,制定具体处置工作方案;
⑤指导、协调和督促有关县级政府以及涉事企业、机构等开展处置工作的组织落实;
⑥对事件及处置工作组织评估总结。
(3)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负责做好纠纷和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指导涉事主体单位拟定对外发布口径,关注并引导媒体舆论。
市侨办:负责与境外华人华侨联系,跟踪事态进展情况,提醒我市企业采取应急预防行动。
市发改委:配合市商务局负责境外投资重点项目建设和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协调处置纠纷和突发事件。
市公安局:负责对赴高风险国家和地区人员进行提醒,指导对外投资合作企业、机构等人员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对涉嫌劳务欺诈或骗取出入境证件偷越边境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查处,对境内涉事企业(人员)信息进行收集、评估、研判和通报。为相关人员赴境外处理纠纷和突发事件申领因私出境证照及办理其他出境手续提供便利。
市财政局:负责纠纷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经费保障,并监督相关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市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督促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应急预案,做好境外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参与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和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积极开展预案宣传教育、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等工作,加强与商务部、省商务厅沟通联系,做好情况通报。
市应急管理局:配合市商务局做好纠纷和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
市外办:负责与驻外使(领)馆、代管驻外机构的沟通与联系,及时发布境外安全风险防范预警,做好对外投资合作企业、机构等人员的领事保护等工作。为相关人员赴境外处置纠纷和突发事件办理因公出境手续提供便利。
市国资委:指导和督促所属国有企业建立完善境外安全风险应急预案,做好境外安全风险防范,参与协调所属国有企业纠纷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对违法开展对外劳务合作经营活动和发布虚假广告等行为的依法查处工作。
市工商联:负责与境外绍兴商会联系,跟踪事态进展情况,提醒我市企业采取应急预防行动。
市国安局:负责境外安全信息收集、评估、研判和信息通报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处置纠纷和突发事件。
3.2区、县(市)应急领导机构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涉事的对外投资合作企业住所地县级以上政府应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成立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负责境外经贸类纠纷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工作。纠纷和突发事件由对外签约的企业、机构等的住所地县级以上政府负责协调处理,劳务人员国内住所地县级以上政府配合处理。劳务人员没有与国内经营公司签约的,由国内住所地县级以上政府负责协调处理。
4 预防预警
4.1预警体系
市商务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建立境外经贸合作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发布有关国家和地区安全状况评估结果,提供预警信息。主要负责收集我市对外投资合作企业海外业务实施和外派人员管理情况,重点市场重点关注;为企业提供境外风险管理培训;做好对外投资合作企业、机构的境外风险防控约谈工作,督促企业制定境外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向市领导小组提供境外经贸类纠纷及突发事件预警和意见建议;通过市商务局网站发布有关信息。
市公安局、市外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国安局等部门通过各自途径收集境外风险信息和安全提示,向市领导小组提供境外纠纷和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和意见建议。
4.2预警应对
(1)市商务局通过中国驻当地经商机构和绍兴对外投资合作企业了解情况,提醒我市相关企业采取应急预防行动;
(2)获取预警信息后,市外办、市工商联、市侨办通过预警情况发生地的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境外绍兴商会、华人华侨了解具体情况;
(3)从事对外投资合作业务的企业注意接收预警信息,根据不同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4)预警解除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对外投资合作企业解除预警,恢复正常状态。
5 应急处置程序
5.1信息处理
境外企业、机构等遇到纠纷或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向我国驻所在国的使(领)馆和国内有关部门报告。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到来自外交部、商务部、省外办、省商务厅、涉事企业或劳务人员境外纠纷及突发事件信息后,立即向市领导小组报告以下内容:
(1)突发事件接报时间;
(2)纠纷和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事件情况(经贸纠纷的争议焦点,意外〔工伤〕事故、自然灾害、恐怖袭击等主要原因,事件的影响及造成的损失或伤害程度等);
(3)涉事企业名称、法人、经办人及联络方式,劳务人员家属、住址及联络方式;
(4)事件涉及的人数或伤亡、损害情况;
(5)涉事企业住所地县级以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
(6)已采取的措施和效果。
5.2先期处置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纠纷或突发事件后,应立即判明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一般事件(Ⅳ级)由涉事企业、机构等的住所地县级以上政府负责协调处置,事后将处置情况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Ⅳ级以上的较大事件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按以下措施进行先期处置:
(1)进一步收集和核实事件信息;
(2)提请市领导小组召集成员单位和有关县级政府部署处置工作;
(3)组织涉事企业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切实保障境外人员合法权益;
(4)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严格控制事态发展。
5.3启动响应
境外纠纷和突发事件发生后,视性质与影响程度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市领导小组批准后启动预案。
5.4应急处置
应急预案启动后,由市领导小组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统一部署、协调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按预案规定职责迅速参与处置行动,各成员单位确定专人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人值守,与省商务厅、涉事企业保持联络畅通。
(1)综合协调:市商务局牵头市外办和涉事企业住所地县级以上政府迅速收集、核实突发事件信息,全面准确掌握情况,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市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与省商务厅、涉事企业联系,弄清事件基本情况,掌握处置工作主动权,跟踪事态进展、向省商务厅和市领导小组续报有关信息。市外办与外交部、相关驻外使(领)馆、省外办联系,市工商联与相关境外商(协)会联系,跟踪事态进展。县级以上政府联系涉事企业,在最短时间内调查清楚境外人员数量、姓名、籍贯、家属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组织企业与劳务人员或家属代表沟通,协调解决方案等;跟踪事态进展,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续报有关信息。
(2)境外处置:视情况需要,市领导小组成立境外处置组,前往事发地开展现场处置工作。市公安局、市外办等部门在最短时间内为境外处置组工作人员办好护照和签证手续,市财政局协调落实境外处置组出境处置经费。境外处置组配合我国驻当地使(领)馆、经商机构、当地政府部门开展现场协调、处理、救援和外派人员回国或转移安置工作,协助涉事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境外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向市领导小组报告境外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3)宣传报道:根据事件影响程度和类型,撰写新闻通稿。市委宣传部根据交涉和处理问题的需要,协助涉事主体单位拟定对外发布口径,做好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
(4)事件调查:事件发生后,市领导小组根据事件性质及危害程度成立调查组,对事件发生的原因、后果开展调查处理,按照“谁签约、谁负责”原则落实事件责任主体,按照“谁所辖、谁处置”原则,明确处置主体。市商务局对我市涉嫌违规经营的对外投资合作企业进行调查,市公安局对涉嫌违规违法经营的我市公民进行调查,市市场监管局对我市涉嫌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经营的企业进行调查。
(5)善后处置:由涉事企业住所地县级以上政府负责各项善后工作。
5.5应急响应终止
事件成功处置或紧急情况不复存在,涉事企业或人员安全不再受到威胁时,由市领导小组决定应急响应终止。
6 后期处置
6.1记录总结
境外纠纷或突发事件终止后,有关县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做好经验总结、损失评估等工作,公安、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应依法处理涉嫌违规违法经营的企业或个人,并向市领导小组报告。
6.2评估分析
境外纠纷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或有关专家成立评估小组,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提出意见建议,评估报告报市领导小组和省商务厅。
7 应急保障
7.1人员保障
各区、县(市)和市级有关部门根据处置境外经贸类纠纷和突发事件的需要,提供必要的人员配备。
7.2财力保障
财政部门为处置境外经贸类纠纷和突发事件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7.3物资保障
各区、县(市)和市级有关部门在交通、餐饮、住房、医疗等方面做好必要储备,确保应急响应有充足的物资保障。
7.4新闻保障
新闻保障根据绍兴市突发事件相关新闻保障预案执行。
8 预案管理
8.1宣传教育
市商务局负责境外经贸类纠纷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境外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参与市外办海外领事保护境外巡查工作,督促企业制定安全防范预案。
8.2预案演练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本预案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和培训,进一步熟悉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本预案原则上每两年演练1次。
8.3监督措施
应急预案启动后,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采取措施参与或配合做好应急工作,对在工作中存在迟报、谎报、瞒报事件或者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 附则
9.1涉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纠纷和突发事件,参照本预案执行。
9.2本预案由市商务局牵头制订并负责解释。
9.3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绍兴军分区,
市监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6日印发